如何理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?
今天我们继续学习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》:如何理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?
重视并不断加强党的制度建设,是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。
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,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,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、依规治党统筹推进、一体建设,坚持用制度治党、管权、治吏,先后组织制定修订20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,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,初步形成以党章为根本,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,以准则、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主干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,做到了前后衔接、左右联动、上下配套、系统集成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,这是一条铁律。”
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依法设定权力、规范权力、制约权力、监督权力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
要坚持权责法定,科学配置权力,明晰权力边界,强化权力制约,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笼子。
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重点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证明,我们党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、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,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。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我们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,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有规不依、落实不力。”
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、制度执行没有特权、制度约束没有例外,不存在免罪的“丹书铁劵”,也没有“铁帽子王”,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推动制度落实落地,确保制度时时生威、处处有效。